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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秋两季防火工作的提示
2016-07-13 16:27  

各基层学院,各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夏至已过,蚊虫增多,气温升高,用电量增大,是火情、火险、火灾的高发时期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各单位要科学用电、谨慎动火,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一、按照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管辖及使用房间(区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暑假期间做好人员值班、拉闸断电等消防措施。

二、学生教室、宿舍内禁止使用盘式蚊香驱蚊,严禁动用明火。

三、依据天津市禁烟条例,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非禁烟场所勿乱扔烟头。

四、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随时检查插头、插座、接线板接触是否良好;不使用假冒伪劣插头、插座、接线板、充电器等。学生宿舍内禁止将接线板、手机放在床铺或易燃物上,接线板、充电器等使用时禁止遮盖。

五、严禁遮挡、挪用室内外消防器材,严禁封堵消防通道,严禁在使用时间内将安全门上锁。

六、严禁在校园内及建筑物内焚烧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室内易燃物,不得随意堆放。

七、养成安全用电习惯,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做到人走电器必须断电。

八、谨防电动车、汽车自燃。电瓶充电要放在通风处,周围不能存储易燃物;汽车做好日常保养和检查,车内不存放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请各单位、各部门针对夏秋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放假和开学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与保卫处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检查整改的情况要及时纳入本单位消防档案。

            保卫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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