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冬季将临,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预防火灾的长效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适时补充更新消防档案。冬季防火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意用电安全,预防电器、电路、电器配件等的防火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及防火重点部位(例如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实验室、机房、食堂餐厅、酒楼等)更应高度警惕,警钟长鸣。
第一,禁止私接乱拉电线;
第二,禁止使用伪劣电器及配件;
第三,电器及配件周围禁止放置易燃物;
第四,禁止使用违禁电器(包括“热宝”等发热电器);
第五,离开房间或睡眠时必须将电器或配件断电;
第六,经常检查插头插座、电线接头连接虚实,以防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因此禁止师生员工在学生宿舍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餐厅等楼宇内吸烟。特别是学生公寓楼及学生宿舍属于消防法规规定的防火重点部位,绝对不准使用明火,更不能吸烟。
三、认真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易燃垃圾,尽量减少室内的易燃物。特别是学生宿舍,住宿人员多,空间比较小,更应随时清理废弃物品,撤除床上的帷帐,生活学习必需品应摆放整齐,远离火源。
四、食堂餐厅、酒楼等动用明火的地方,要不断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清除操作间、烟道的油烟等易燃物;师生就餐期间疏散通道不准上锁;不准使用液化气罐。
五、冬季院区内干草较多,风力较大,一旦发生起火,火势难以控制,容易发生火灾。因此未经允许不准在院内焚烧干草、垃圾、纸张等;在户外抽烟一定要掐灭烟头,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弃。
保卫处
2012年10月29日 |
图 片:无 |
已添加附件:2012102995046冬季防火预警(安保动态第6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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