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学者公寓车棚及地面铺装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20-A-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师范大学学者公寓车棚及地面铺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学者公寓车棚及地面铺装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20-A-110
二、项目内容
车棚及地面铺装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9.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7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
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天津师范大学学者公寓二层小楼东侧集合,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15522388837,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均璐
2、联系方式:022-841860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庞老师,1552238883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4186009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b1@tjbd666.com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壹仟玖佰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20年8月19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