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落户基本流程
一、本市普通高校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注册后,学生将户口迁移有关材料上交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二、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将户口迁移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整理,装订成《xxxx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学生户籍迁转申报表》,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互联网+公共服务”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户籍网上落户。
四、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和学生户籍迁移材料信息比对,进行确认工作。
五、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凭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xxxx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学生户籍迁转申报表》,以及学生的《户口迁移证》等迁移材料到学校所在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大厅(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手续。